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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广州××大酒店(五星)内部直招专(兼)男女公关,要求体健貌端,思想开放,年龄18-45岁,月薪3万以上,咨询13787075275李经理。""哥,我手机没电了,直接把钱汇入这个卡号就可以:农业银行6228480860271729516户名魏贺"……此刻的你是否也因为这些来自陌生号码的"信骚扰"而烦恼呢?这些无孔不入的恶作剧、诈骗、广告以及SP违规群发等被人赋予了一个形象的称呼"垃圾短信",然而在人云亦云中我们真的弄清楚垃圾短信是什么了吗?
面对垃圾短信治理的恼人窘况,也有专家提出,治理的关键首先在于明确现在没有固定下来的垃圾短信定义,即垃圾短信是什么的问题。
中国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就曾表示过这样的观点:明确了什么叫做垃圾短信,监管部门就有了执行的依据,剩下的技术问题就不再是问题。
或许在为垃圾短信的泛滥焦头烂额的同时,我们应该冷静下来,好好考虑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:我们现在缺乏对垃圾短信的统一定义,那么该如何界定垃圾短信呢?清楚了这个问题后,再来谈治理可能就会豁然开朗。
"垃圾短信"定义大家谈
前日,记者就"你认为垃圾短信是什么?""你认为需要治理吗?如果需要的话该怎样治理?"两个问题随机采访了十位市民,得到以下回答:
蒋小姐(25岁教师)我认为垃圾短信就是那些群发的,而且含有欺骗、销售等内容的短信,关键是这些短信太不真实,而且欺骗性太强,我基本每天都会收到,包括商业宣传,包括色情广告。商业短信中除去那些我在固定的商家购物,成为会员,该商家定期给我发来销售短信外,我一概视为垃圾。如果是我自己主动告知电话号码,那我自然同意群发,其他的情况都应该取缔。
张女士(43岁国企)不是家人和朋友群发的信息都是没用的垃圾短信,希望移动和联通进行过滤,能不收到最好。
且先生(30岁编辑)跟我毫不相关的一些类似于广告的信息,即使是系统发的,只要影响了我的生活及情绪,就算垃圾短信。
我认为不应该完全杜绝,应该根据个人的意愿。
邓先生(24岁广告业)认识的朋友之外的人发的短信就是垃圾短信,我不排斥这类短信,但是如果可以治理宁愿全部不要。
刘小姐(20岁大学生)不认识的号码发来的广告信息就是垃圾短信,我觉得不一定要完全杜绝,因为基本上没有影响到我的生活,相对来说一些认识的朋友发来的黄色笑话更让我反感。
韦小姐(32岁文秘)垃圾短信就是我没有定制的,而且对我没用的信息。我觉得没必要完全拒绝,只要不收费,当然如果可以像邮箱一样对信息分类就更好了。
王先生(26岁军人)不真实的、骗人的就是垃圾短信,我觉得需要杜绝,因为可能有人会上当。
邱先生(35岁公务员)对当事人没用的就是垃圾短信,我认为要完全杜绝,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做,一是通信企业本来就具备一些过滤功能,二是监管部门法律上加强监管,最后是大众应该要抵制。
陈先生(29岁会计师)我觉得那些过年过节时,常常会收到大量的、被反复"克隆"过的祝福短信,和那些了无新意,看了也不会放在心上的就是垃圾短信。我认为当然要治理,因为浪费资源,发送短信要占用系统的运行,再说,我们花时间去看也是种浪费。
周同学(16岁中学生)垃圾短信就是很烦人的,和我没关系的那种短信。我觉得治不治理其实也没关系。
监管部门参考"非应邀电子信息"
2007年12月,香港全面实施《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》,以"应邀与非应邀"界定电子信息是否合法。条例规定市民可以通过登记号码拒收非应邀的电子邮件、传真、录音电话、手机短信以及视像信息等商业电子信息,而商业信息发送人如违规发送电子信息可能导致最高10万的罚款及监禁五年的刑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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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古伟中表示,国内界定垃圾短信可以参考香港的概念。"非应邀电子信息是一个很好的定义。"古伟中认为借鉴这个定义可以解决当前垃圾短信界定上的难题,可以跳出从内容分类界定的局限。"我们现在谈的垃圾短信主要是违法信息和商业广告两类,但是商业广告不能简单归结为垃圾短信。垃圾就是没用的东西,而对于想买房的人来说一条房地产广告可能也是有用的。"在古伟中看来,以电子信息是否"应邀"来定义垃圾短信更可以充分保障手机用户发送与接收信息的自由,包括接收商业广告等信息的自由,只要是"应邀"的信息,手机用户都有权发送与接收。"不能说与亲戚朋友的可以收,其他的都不能收。"古伟中说。
专家:难以统一定义
对于垃圾短信的定义,中国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杨泽民打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方:"我们把你的手机看成挂在家门口的信箱,而电信运营商就是邮局,邮局负责把所有你的信件放进你的信箱。而这些邮件中哪些是垃圾,不该由邮局来判断,应该是由你或者你聘请的秘书来处理,邮局的义务只是传递邮件。"杨泽民告诉记者,从这个比喻可以看出,要从法律意义上统一界定垃圾短信是相当困难的任务,只要短信的内容是合法的,是不是垃圾短信就是一个个人看法的问题,应该由手机用户自己来判断。
他还提到对于垃圾短信的处理,不应该进行事前的过滤和防堵,而应该是事后追究。如果短信的内容违法或者违规也应该采取事后追究的办法,这样可以保障手机用户发送与接收信息自由的合法权益。"就像小偷在偷东西之前,不可能让警察一直跟着他,只有当他真的偷了东西,才能追究他的责任。"
运营商:监管与投诉并重
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现阶段电信运营商已采取多项标准界定垃圾短信。运营商目前的技术平台可以对短信中的敏感词汇过滤,并设立"黑名单",同时对于在一段时间内日发送量大大超过正常发送量的群发信息,不论内容是否违法,也都会被认定为是垃圾短信。
该业内人士还透露,电信运营商界定垃圾短信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,用户的投诉也是界定垃圾短信的主要标准。中国移动用户可以通过发送投诉号码及内容至10086999平台或发送00000的方式对垃圾短信进行投诉和举报,中国联通用户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0010010,或者转发号码和短信内容至10010平台进行投诉举报,只要是用户认定是骚扰工作和生活的短信,都会被及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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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外:"不想要的就是垃圾"
在美国,对于那些没有享受包月套餐的用户而言,接收一条短信要支付20美分,为并不想要的信息付费,即使一条也已经够恼人的了,在这种情况下用户不想要的短信就会被定义为垃圾短信,即非正常短信。与英国、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类似,美国对垃圾短信的监管不是要求发送方实施手机实名制,而是要求手机用户注册拒收垃圾短信。美国的这一政策是FCC在2004年3月提出的,它的根据就是2003年12月8日美国国会通过的"不要传我垃圾邮件"注册服务的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。
而在韩国,垃圾短信的界定与垃圾邮件有异曲同工之妙。韩国信息通信部在2002年出台了一项严惩手机广告文字信息的措施。在该措施实施后,发送移动通信广告文字消息时必须标明"广告"字样和发送者的电话号码。移动通信用户表示不愿接收信息时,所产生的电话费将通过080免费电话等由广告性信息的发送者承担。韩国信息通信部也在非法广告邮件举报中心、韩国信息产业联合会开设针对广告文字消息的拒收窗口,以便接受并处理移动通信用户通过网络及电话提出的拒收要求。 |




